义乌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
发布日期2019-06-11 20:21 新闻来源:未知 |
![]() 为切实把《政府工作报告》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要求落实到位,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发改委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政策措施真正惠及终端用户,打通降价“最后一公里”,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一、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情况。自2018年以来,我省先后6次出台降低一般工商业目录电价政策,合计平均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0.1588元/千瓦时(2018年4月1日起降低0.033元/千瓦时,5月1日起降低0.0181元/千瓦时,7月1日起降低0.0099元/千瓦时,9月1日起降低0.023元/千瓦时;2019年4月1日起降低0.0219元/千瓦时,7月1日起降低0.0529元/千瓦时)。具体电价政策可到当地供电营业厅或拨打供电服务热线85518551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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